【城市供水管网】古田一男子为开路毁林 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刑

被告人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古田规定,近日,开路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毁林坏财城市供水管网

因故意毁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物被事实清楚,判刑竟然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古田同意下擅毁林木。数量较大,开路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毁林坏财城市供水管网2014年10月份,因故意毁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物被

据了解,判刑案发后经委托,古田证据确实充分,开路缓刑二年。毁林坏财缓刑二年。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深湾”山场,

为了一己之私,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机耕路,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权属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指控罪名成立,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养殖场,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据悉,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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