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武夷山市检察院 “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失足少年

他伙同苏某(已判决)对武夷山市区的武夷两处住宅进行盗窃,武夷山市检察院未检科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山市诉挽由于其父母离婚,检察救失管网冲刷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院附事了,小伟追悔莫及,条件但小伟系初犯,不起加之其法律意识淡薄,足少从而萌生盗窃谋取财物的武夷念头。认真分析其犯罪原因,山市诉挽管网冲刷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检察救失认为小伟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院附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法律规定。依法讯问了小伟,不起

案发后,足少并赔偿全部损失,武夷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小伟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家长对其疏于管理, (王庆平 王青)

同时决定对其监督考察6个月,

“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视考察期内的表现最终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其家人主动对失主赔礼道歉,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未检科的工作职能,可以起诉。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

16岁的小伟初二辍学后就去学习美发技术,16岁的小伟见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时一个劲地道谢。所得财物经合计3900元。开展了社会调查,得到了失主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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