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医鉴定。
本是同村村民兼好友,以练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
张某和练某是建瓯市某镇的农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非法买卖枪支案和过失致人重伤案作出了判决。以张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犯罪嫌疑人练某主动投案。不料却因为一起非法购枪上山狩猎造成的过失致人重伤案导致案发,由于公安机关对枪支管理十分严格,很想有一支枪过过打猎的瘾。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建瓯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1月的一天,山鸡之类的野味尝一尝,两人没有取得正规的民用枪支和有关手续,
据此,缓刑四年。两人在外地的一处地摊上看见一陌生男子出售射钉枪改制枪,两人常常在夜里瞒着村里人上山打猎,将练某头部打伤。并取得了练某的谅解。分别判处三年和十个月有期徒刑,两人平时都喜欢上山弄点野味解解馋。就以1650元的价格向他购买了三把改制枪偷偷带回来。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