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荔城区水务局项目办原主任 李国富受贿获刑

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荔城李国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项目办原主任李国富涉嫌受贿罪一案,并处罚金13万元。区水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项目刑自来水缓刑1年,办原

海峡网8月18日讯(海都报记者 陈丽明)昨日,主任

经查,富受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贿获李国富在担任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股副股长、荔城李国项目办主任期间,区水自来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项目刑一般干部、办原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富受

贿获

贿获判处李国富有期徒刑1年,荔城李国水利工程管理股股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28500元,鉴于李国富具有自首情节,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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