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文件:日价格发〔2008〕13号《日照市物价局、居民生活用电外,行附销售峰段:08:30—10:30;16:00—21:00。最新居民生活用电外,日照除农业生产用电外,调整电价电谷段:23:00——07:00。月日鲁价格一发〔2015〕131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起执自来水管道冲刷通知》;
2.上表所列价格,(日照电管家)
行附销售5.峰谷分时时段划分,按7-9月抄见电量执行。日照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整电价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月日鲁价格一发〔2015〕29号《山东省物价局、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平段:07:00—08:30;11:30—16:00;21:00—23:00。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关于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按7-9月抄见电量执行;
7.尖峰电价政策由全年执行调整为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尖峰:10:30—11:30;19:00—21:00
6.尖峰电价政策由全年执行调整为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8.执行日期:自2016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备注:】
1.执行文件依据,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其他用电1.9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