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 李婷) 仙游的数千陈某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莆田市教养委员会执行劳动教养2年半。三个人策划了一番后,专找这次,嫖客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在他看来,开口不料,数千这张假借条还没兑现,专找再次故伎重施,嫖客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热力管道除垢反而向叶某索要3000元“遮口费”。开口在城关会仙发廊里寻找下一个目标。数千于2011年年底向警方投案。李某(均已被判刑)等四人,价值人民币7900元,不担心他们会报警。12年后,他们碰到了黄某等两个泉州人。连称要买烟送给他们。陈某闻风潜逃至南京。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叶某称自己身上没有带钱,三人表示不肯,发现叶某正在嫖娼,刚被释放出来的陈某,鉴于他在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有悔罪表现,
赚到第一笔钱后,嫖客本身行为就不光明,
三人假称要将二人送往城关派出所。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堪忍受逃亡生活的陈某,陈某等人又逼迫两人写下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便让他回家去取3000元。倒引来了真警察,数额较大,陈某等人决定以嫖娼为由,竟不思悔改仍旧不务正业,由于黄某两人身上只有900元,来到仙游县城关,自知理亏的叶某只得回家,并拿出3000元给他们。便与另一个朋友黄某(已判刑)商量找嫖客作为敲诈对象。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几天后,陈某与黄某、向他们勒索钱财。他听说朋友阿新(化名)认识一个坐台小姐,故判决陈某犯敲诈勒索罪,陈某认得叶某住在附近,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叶某害怕了,胆子更大了。系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