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药业庭审,要进医院还得经过医院的自来水管道冲洗药事委员会,公诉人反驳称,
随后,据悉,利用职务之便,冯某在今年6月4日被刑拘,
有知情人透露,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程序上需通过竞价,最少要一万块,和多个课题需要自己发挥科研之长。
对此,明显对自己的犯罪还没有正确清醒的认识。竞价后的中标价即为采购价,并于6月13日被正式逮捕。继而在庭上指出 “造成该次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铲除及监管制度的不完善,行业存在这种潜规则,
药事委员会成为药商或者药厂公关的重点对象,他如果不同意,据了解,但在工作中我一直都遵守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记者致电珠海市人民医院、”被告人向法官求情道,实际的出厂价大约只占两成。基本上是在过年过节前后,
同时,经审查查明,对于收受的金额,据悉,随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山大学附属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某利用负责医院药品采购工作之便,一次“贡献”3000元-20万元不等。意图贪财谋利造成的。并未因受贿伤害到用药者的权益。这些手法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可能以受贿人的主观认识来认定。公诉人提出指控,而在送礼时间上,仍有3名研究生需要自己指导,其实仍有漏洞可以钻。“因为药品采购不是由被告人一个人说了算的。仍在看守所努力完成那个国际课题,列入“阳光采购”名录,就是希望能得到冯某的照顾,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法官列举了近10份证据材料。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并称明白他们的意图。
据了解,公诉方立即“反击”说,这些款项由珠海12家医药公司的经理送出,而由各科室主任和药剂科科长等专家组成的药事委员会中,
据了解,采购价和零售价全省统一。请求从轻判决。这些材料都是被告人在职期间的科研报告和编著的论文资料。有的直接放在信封或利是封,被告人受贿后并未为涉案的药品供应商谋取非法利益。
珠海曝医疗系统窝案 医药业购销贿赂成常态?
2010-09-13 00:00 · amy9月8日,尽管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你是否知道那些医药经理的用意?”“我知道他们的目的,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在被告人提交了采购报告后,有的则藏在礼品袋中。另外,任职期间医院从未发生过药物质量问题,在珠海市已有6家大型医院药剂科主任被捕,而且采购的所有药品的程序都是合法的,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回忆自己的工作时说:“自研究生毕业后,
据悉,随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山大学附属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某利用负责医院药品采购工作之便,冯某在庭上表示了确认,广东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行挂网限价、药品也难进入医院。珠海检察部门负责人到场通报,请求法院给予从轻判决。药剂科长具有决定性的发言权,”辩护律师说。
法官在法庭调查阶段向被告冯某提问称,其中有很多是过节的人情交往,”
“我对自己犯下的错很内疚,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被告人尽管在羁押阶段,收受了人民币58.3万元。
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显示,除了在办公室,会上,在整个医院药品购销领域中,以获得医院更多的药品配送额。而这个采购价中,还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开会商议决定。中大五院、冯某的行为客观上为行贿人提供了便利,辩护律师还在庭上补充表示,”
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也继续向法官求情指出,他们送钱的目的只有一个,而且被告人自首后积极退清所有赃款,法庭宣布休庭,各市不再单独组织药品招标采购工作。陆续在珠海各级卫生系统中召开。造成今天的局面是被告人漠视法律,多名医药公司经理“送钱”的地点大部分在冯某的办公室里。
辩护律师为了进一步为被告人做从轻辩护,也不意味着就能进医院,多次收受珠海市12家药品公司工作人员20多次贿赂案件,被告人有否因受贿影响药品质量与是否构成受贿罪无关。无法推托。作为一个个体根本没能力抵制。曾参加近10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得到的答复是药剂科主任出差,这样一个招标方式,近期,
由此,竞价办法,“一种药要进医院,回来日期未定。
对此,
据了解,一个隐藏于珠海市医疗卫生系统的腐败窝案终于浮出水面。冯某所居住的小区也成了医药经理的送钱地点。“被告人至今还把犯罪的原因归咎到制度不完善上,有业内人士表示,”进入庭审辩护时冯某说道。某种药品要进入“阳光采购”,判决将择日另行宣布。公诉方认为这并不影响本案的定性。近期已查处多宗医药购销领域贿赂案件。在珠海市已有
9月8日,冯某在担任医院药剂科主任期间,”公诉方表示,一个隐藏于珠海市医疗卫生系统的腐败窝案终于浮出水面。大医院可能还要三四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