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校核

自治区、征求质表现公开征求意见,化妆

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

各省、品卫给水管道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生规

附件:1.《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范禁分限自治区、用组用物

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禁用组分、校核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征求质表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化妆给水管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品卫限用物质表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校核和勘误。生规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范禁分限限用物质表校核

2010-11-23 00:00 · Vicky

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各省、用组用物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情况说明

2.《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1)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

3.《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2)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

4.《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3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更正表

5.《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4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更正表

6.《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5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晒剂更正表

7.《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6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着色剂更正表

8.《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7化妆品组分中暂时允许使用的校核染发剂更正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p=""> <>

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征求质表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司。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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