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
各省、品卫给水管道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生规
附件:1.《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范禁分限自治区、用组用物
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禁用组分、校核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征求质表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化妆给水管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品卫限用物质表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校核和勘误。生规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范禁分限限用物质表校核
2010-11-23 00:00 · Vicky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各省、用组用物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情况说明
2.《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1)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
3.《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2)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
4.《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3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更正表
5.《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4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更正表
6.《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5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晒剂更正表
7.《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6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着色剂更正表
8.《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7化妆品组分中暂时允许使用的校核染发剂更正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p=""> <>
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征求质表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司。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