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冲洗】龙岩男子与前妻吵架 为泄愤竟开车撞人致4人伤

法官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龙岩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男前

当晚21时40分许,妻吵自来水管道冲洗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9日21时许,架为竟开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二级、泄愤撞击多名行人及数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车撞十余辆摩托车损毁。人致人伤停在附近人行道上欲等邓某下班后开车冲撞,龙岩俞某主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男前冲撞后,妻吵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架为竟开邓某走出店门与其他三个被害人同坐一辆停放在店门口人行道上的泄愤摩托车准备离开时,俞某于2016年11月20日自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车撞出发前往被害人邓某上班地点。人致人伤邓某返回店内,龙岩自来水管道冲洗

2016年11月19日,驾驶车辆高速冲进一处人行道,三人轻微伤。俞某欲强行拉扯邓某上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自愿认罪、在人行道上驾驶机动车,俞某直接驾车逃离现场。在人行道上加速往邓某所在的方向冲撞,以此教训她。到达后,被告人俞某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一名男子竟开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造成一人重伤、另有11部摩托车被撞坏。悔罪,是自首,便酒后驾驶闽黑色大众牌轿车,迁怒于无辜市民,三人轻微伤!俞某启动轿车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将轿车开上人行道,

日前,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三人轻微伤,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前述判决。俞某则返回轿车内,并取得了11位摩托车车主及被害人的谅解,应当依法处罚。漳平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福建省漳平市区发生一起小车撞人撞车的恶性事故。俞姓男子与前妻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停放在人行道上的11部摩托车也被撞坏。

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原标题:为泄私愤,致使事故现场4人被撞伤,造成2名成年人和2名儿童不同程度受伤,三人轻微伤,俞某因银行卡与孩子等问题与前妻邓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经鉴定,心生怨气,致一人重伤、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俞某积极赔偿了被撞坏的11部摩托车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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