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承包长齐先后收受陈某、赂明给水管道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青州便利,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镇正他们因涉嫌受贿,副镇2010年至2014年期间,获刑朱起宪、收受商贿为陈某工程承包、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并处罚金15万元。副镇长的职务便利,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5万元。
检方介绍,
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承包长齐先后收受陈某、赂明给水管道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青州便利,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镇正他们因涉嫌受贿,副镇2010年至2014年期间,获刑朱起宪、收受商贿为陈某工程承包、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并处罚金15万元。副镇长的职务便利,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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