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月8日起公积金可逐月冲还贷
记者昨日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窗口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确认审核表》,且信用良好,由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各办事处(营业部)公积金服务窗口全面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未及时办理逐月冲还贷变更手续。划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中,申请时该笔贷款当前无逾期。10月8日起,为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委托管理中心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资金(不超过申请人上月实际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申请所需材料为: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还贷银行卡;申请人为主借款人配偶的,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逐月自动划转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至其还贷银行卡内。
逐月冲还贷是指在宁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该业务申请对象为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申请人贷款有逾期;申请人的还贷银行卡变更,逐月冲还贷暂停: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故冻结;因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所有申请人提取的总额,(记者 陈薇)
申请人需注意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并与申请人签订《逐月冲还贷协议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但划转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