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
对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下达
对九市一区给予项目工作成效奖励1100万元。奖励漳州市分别奖励400万元、福州市、平潭、生态质量指数等改善明显的厦门市、泰宁县各奖励200万元;
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泉州、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性考核奖励机制,
为推进各地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近岸海域水质、100万元;
对空气质量、宁德市、东山县、对上一年度工作成效显著地区予以激励引导。
具体包括:
对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下达
对九市一区给予项目工作成效奖励1100万元。奖励漳州市分别奖励400万元、福州市、平潭、生态质量指数等改善明显的厦门市、泰宁县各奖励200万元;
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泉州、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性考核奖励机制,
为推进各地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近岸海域水质、100万元;
对空气质量、宁德市、东山县、对上一年度工作成效显著地区予以激励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