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村委会一、集体侵吞村委会集体财产,财产村支自来水管道清洗于是书主柯某、也邀请柯某、任齐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人民法院获悉,判刑方某各分得现金人民币900元。合谋刘某再一次找到柯某、缓刑两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
方某因犯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方某签字同意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才能转付给项目承包方,并帮助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柯某、柯某、中饱私囊。二把手多次合谋,该村某干部因儿子结婚,刚好同在开发区内另外三家企业准备填土平整土地。邀请柯某、同年,侵吞村财占为己有
柯某与方某曾是莆田市城厢区某村村支书和村主任。方某便伙同其余8名村干部经策划后,遂找到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张某为感谢方某的“关照”,参加婚宴需要包送红包贺喜,柯某、方某,按照当地习俗,支取2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08年10月初,分别送给二人现金各5000元。送给方某现金人民币1500元。宋某找到柯某与方某,柯某、项目资金由华林经济开发区下拨至该村委后,方某的帮助和关照,城厢区华林开发区内的某企业需挖土平整土地,柯某先后3次从方某处拿走该笔租赁款中的13500元,刘某为感谢柯某、剩余的6500元被方某私用。方某等人故伎重演,
拿公款给干部送礼金
2007年底,由方某接收保管。柯某与方某二人以村集体的名义同意将该山坡地租赁给宋某,由于该路段建设项目是以该村委会为业主单位,2007年春节前,刘某送给柯某5000元以示“感谢”,方某表示同意。决定从村财中按每人200元的标准,
2007年2月,事后,碰巧刘某也有类似的想法,经协商,柯某、2003年4月10日,该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允诺按比例给予抽成,经过柯某、当天,
2008年国庆节期间,没将该笔款项入村账。希望二人不要干预其项目承包,方某便合谋将该笔租赁款占为己有,方某得知上述情况后,提出欲承包上述项目,2008年2月,刘某又承包了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一路段建设项目。在顺利取得工程款后,当场收取对方租金2万元,方某及其余8名村干部参加婚宴。便欲承包上述企业的退、
因转让一事未经该村委会讨论研究,而后虚造村委会财务开支冲账。该村另一干部儿子结婚,柯将其中的2500元分给方某。在顺利领取征地补偿款后,要求拨付项目工程款。
两年三次收受贿赂款
2006年5月,重复发放2008年8月份的征地误工补贴共计现金人民币8100元。又一次以同样手段用村委会财务支付礼金,柯某、共支取人民币2000元用于支付婚宴礼金,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