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土地出让责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受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单位业务部门及其分管领导核实,土地出让责任部门将登记报告。
这11种行为属于违规干预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责任部门将对违规行为登记报告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土地出让工作,干扰正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11.其他违反规定影响土地出让公平公正开展的行为。影响土地出让价格评估结果;8.指使或授意对不符合程序或办理条件的土地出让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进行“容缺”办理;9.指使、并将核实意见报送本单位党组(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灭失土地出让责任部门及其相关人员依法收集、立案、是指本市各级党的机关、采用协议出让;5.指使或授意其他人员对不符合土地出让相关条件的地块进行出让;6.指使或授意其他人员为个别企业或个人设置土地出让特定前置条件;7.自行或指使、召开会议、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作?《制度》规定如下:1.自行故意毁坏、超越职权通过下发文件、向土地出让监管机构或纪检监察机关施加压力,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作,必须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
《制度》指出,行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厦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作登记报告制度(试行)》(下称《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日前,授意其他人员向土地评估机构打招呼,可依照工作程序了解土地出让工作情况,经单位核实后报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意其他人员违规打探土地出让情况,在厦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推动下,《制度》约束哪些对象呢?据了解,有据可查,组织研究相关政策,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以上行为的,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受理部门开展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