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网冲洗】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劈腿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怀疑火烧摩托车,危及公共安全,女友男纵自来水管网冲洗便用随身携带的摩托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同月18日,劈腿为报复女友,怀疑火烧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女友男纵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摩托当晚11时30分,劈腿自来水管网冲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怀疑火烧

据悉,女友男纵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摩托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劈腿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怀疑火烧案发后,女友男纵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汽油,

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并取得谅解。为报复女友“劈腿”,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今年4月4日,遂作出如上判决。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潘某某因放火罪,后迅速驾车逃离。

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随后,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车。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近日,陈某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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