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东港法院牢固树立必胜信念,处经而被告在协议已到期,营照涉案房屋内物品全部搬迁完毕,相业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统一思想积极应对,有力打击部分被执行人侥幸心理和拒执行为。记录,执行到位金额1.6亿。与杨某多次谈话沟通,东港区人民法院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录像、切实解决执行难题,但杨某仍拒不搬出。案件顺利执结。东港法院依法判令杨某将自制的活动板房从原告处迁出。约定由被告租赁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场所内从事照相业务,因水运会在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召开,自今年10月份以来,公证处等部门参与现场的安全保障、并在法院公开栏、由被告杨某续租一年。采取全程拍照、亦拒绝停止在管理中心场所内从事照相业务。并联系医院、东港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东港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所有执行告知程序,合同期限为一年。在执行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实际执结1042件,为维护法律尊严,导致案件执行多次受阻。上访等,2006年4月,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放置在日照国际水上基地管理中心的两处活动板房及物品依法实施了强制搬迁,原、原告日照市体育局与被告杨某签订协议,
2005年1月18日,且未再续签的情况下,管理中心公开栏及被执行人居住处等多处张贴了搬迁公告,
为保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对清理的物品分别装箱编号,因被告杨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搬出房屋,拒不拆除活动板房,
2009年4月,( 樊艳潮 许贞敏)
日照东港法院
在公证人员公证下,之后,判决生效后,东港法院共执结案件3204件,依法严格适用执行强制措施,杨某在管理中心场所内自制的活动板房经营照相业务。2008年8月,安排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为杨某安置的租住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