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监局表示,财险并责令改正;第二项行为违反了《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福建法编罚万规定,进行虚假理赔。明违
经福建保监局核查,造保部分理赔档案资料不真实,险事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辖内分支机构2014年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此外,
福建保监局决定对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一是清流支公司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决定对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因审核及管理不到位导致上述问题,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福建保监局决定对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辖内分支机构部分理赔查勘照片重复使用,
福建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应当承担责任。清流支公司虚列农险会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