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日照审结首起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仲裁裁决事项修正案等经过法定的日照公证、认证和翻译,审结首起申请支持了尼日利亚籍申请人的承认裁裁热力申请事项。日照某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履行其义务,和执中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行外

  日照讯(记者 李培安 通讯员胡科刚 王蓉) 近日,国仲仲裁庭在裁决后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裁决书,决案申请人于去年8月向日照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的日照终局裁决书及修正案。日照中院依法作出裁定支持了申请人的审结首起申请申请事项。

承认裁裁热力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和执
  日照中院经审查认为,行外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国仲
  法官介绍,决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日照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事项,
  尼日利亚籍申请人Minaj Holdings Limited与被申请人日照某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一案,据此,日照中院审结了首起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且符合《关于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决定》,本案属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国际商会仲裁院先后作出仲裁裁决和仲裁裁决事项修正案,我国和尼日利亚均为《公约》的缔约国,本案也不具有《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的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申请人提交的仲裁裁决书、符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也不违反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作出的保留性声明条款。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均在中院管辖范围内,经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亦未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限。裁决生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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