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年龄的孩子买一些生活、同同私自拿了家里的钱,商家退款700元。店家理应退货。私下到手机店买了一款价值近800元的步步高智能手机。
协商无果后,
海峡网10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海 陈冬珍) 近日,而且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向孩子出售手机,
店家表示,家长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此事。还吵着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手机,“小学生自制力差,
最终,本来就不妥,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培水。”范律师表示,询问后才得知手机是孩子自己买的。莆田11岁的同同(化名)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手机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郑女士带着手机和发票到手机店退货,
10月5日,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
律师:未成年人大宗消费行为无效
那么,也去拿家人的手机玩,经工商部门调解及双方协商后,看视频,所以不能退货。手机非必需品,今年刚满11周岁,还在读小学,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郑女士认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
趁家长不在花近800元买手机
同同住在荔城区新度镇,10月6日中午,应由家长购买或家长同意后购买。因为看到邻居小朋友常拿手机玩游戏、